TFDA公告订定「包装食用盐品之碘标示规定」
公告订定「包装食用盐品之碘标示规定」
【发布日期:2016-11-01】
: 食品组发文机关:卫生福利部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11月1日
发文字号:部授食字第1051303180号
主旨:订定「包装食用盐品之碘标示规定」,并自中华民国一百零六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十款。
公告事项:「包装食用盐品之碘标示规定」如附件。
发文机关:卫生福利部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11月1日
发文字号:部授食字第1051303180号
主旨:订定「包装食用盐品之碘标示规定」,并自中华民国一百零六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十款。
公告事项:「包装食用盐品之碘标示规定」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