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DA预告修正「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草案
预告修正「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草案
【发布日期:2016-04-01】
:食品组发文机关:卫生福利部
函类别: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4月1日
发文字号:部授食字第1051300815号
附件:「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修正草案总说明及对照表各1份
主旨:预告修正「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草案。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准用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公告事项:
一、修正机关:卫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三、「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修正草案总说明及对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载于本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w.gov.tw),及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网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网页。
四、对于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意见者,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之次日起60天内陈述意见或洽询,逾期视同无意见:
(一)承办单位: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三)电话:02-27878000转7325
(四)传真:02-26531062
(五)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