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食品添加物规格检验方法-碳酸氢铵」,并自即日生效。

修正「食品添加物规格检验方法-碳酸氢铵」,并自即日生效。
【发布日期:2016-11-24】
:研究检验组
 
主旨:修正「食品添加物规格检验方法-碳酸氢铵」,并自即日生效。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公告事项: 修正「食品添加物规格检验方法-碳酸氢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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