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定「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安保宁之检验(二) (MOHWV0046.00)」,并自即日生效
订定「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安保宁之检验(二) (MOHWV0046.00)」,并自即日生效。
【发布日期:2017-02-07】
:研究检验组主旨:订定「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安保宁之检验(二) (MOHWV0046.00)」,并自即日生效。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公告事项:订定「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安保宁之检验(二) (MOHWV0046.00)」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公告事项:订定「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安保宁之检验(二) (MOHWV00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