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DA 公布食品药物管理署「105年燕麦产品抽验计画」之稽查结果

公布食品药物管理署「105年燕麦产品抽验计画」之稽查结果
【发布日期: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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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燕麦为国人喜好食品,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于105年5月启动「105年燕麦产品抽验计画」,总计抽验市售36件燕麦片产品检验农药残留量,结果共10件燕麦片检出农药嘉磷塞(如附件,合格率约72%,检出值介于0.1~1.8ppm),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简称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规定不合格产品应下架回收,并可处新臺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迄105年5月26日上午10时止,已下架回收产品总计约62,339公斤,并由辖区卫生局依法处办中

食药署表示,农药嘉磷塞(glyphosate),俗称年年春,为我国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及各先进国家核准之农药除草剂。由于我国未生产燕麦,故目前尚无使用该农药于燕麦作物之需求,且未有进口国家或业者向我国提出订定进口燕麦之农药嘉磷塞残留容许量之需求,于缺乏燕麦相关科学试验资料之情况下,对此项农药係採取最严格之管制规定,故我国燕麦之嘉磷塞农药残留容许量为不得检出,依据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规定,食品残留农药或动物用药含量超过安全容许量之情形者,不得製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违反上述规定者,依同法第52条第1项第1款规定,案内不合格产品应予没入销毁,并可依同法第44条第1项第2款规定,处新臺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

食药署进一步说明,嘉磷塞为有机磷化合物类农药,为广效型的除草剂,经由叶片和茎部进入植物体内影响其生长。嘉磷塞易快速与土壤团粒结合,不易被雨淋洗至地下水,且可经由微生物分解,对哺乳类、鸟类及鱼类低毒性,不会对动物的神经系统造成影响,也不会抑制乙醯胆硷酶的活性,仅在高剂量餵食小鼠才会造成体重些许下降、肝脏肥大、肾炎等症状。在人体皮肤接触5週的试验中,对皮肤没有明显的改变,其可随人体尿液与粪便排出体外,几乎不会累积在人体内。

食药署唿吁食品业者,从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之业者,应确实依食安法第7条第1项、第5项规定实施自主管理,订定食品安全监测计画,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品业者于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即主动停止製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食品业者应负自主管理之责,全面清查燕麦产品,应符合食安法相关规定,若发现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应主动停止製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主管机关。违者依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处新臺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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