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DA 预告订定餐馆业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草案
预告订定餐馆业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草案
【发布日期:2016-06-27】
:TFDA 食品组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6月27日
发文字号:部授食字第1051300988号函
附件:「餐馆业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草案总说明及逐条说明各1份
主旨:预告订定「餐馆业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草案。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公告事项:
一、订定机关:卫生福利部
二、废弃物清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三、「餐馆业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草案总说明及逐条说明如附件。本案另载于本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规章-卫生福利部法规查询系统中之法规草案项下,及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网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资讯」下之「本署公告」网页。
四、对于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之隔日起30日内陈述意见或洽询:
(一) 承办单位: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三) 电话:02-27877392
(四) 传真:02-26531062
(五)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