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服部预告「违反药物优良製造准则之裁罚基准」修正规定草案。
预告「违反药物优良製造准则之裁罚基准」修正规定草案。
【发布日期:2016-07-18】
:风险管理组卫生福利部 函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7月18日
发文字号:部授食字第1051103139号
主旨:预告「违反药物优良製造准则之裁罚基准」修正规定草案。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项第二款及药事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事项:
一、本裁罚基准草案如附。本案另载于本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资讯」下之「本署公告」网页。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意见或疑问,请于本公告次日起14日内陈述意见或洽询:
主办机关:本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三)电话:(02)27877135
(四)传真:(02)27877178
(五)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