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基本法鬆绑 新创大利多 政院通过修正案
科技基本法鬆绑 新创大利多 政院通过修正案 | 2016-10-07 |
【经济日报 2016-10-06 记者邱金兰吴馥馨黄文奇】
行政院会昨(6)日通过「科学技术基本法」修正案,鬆绑技转兼职及股票处分限制,以利新创事业发展,并缩短产学研落差,让研发成果扩散到产业界。业界指出,这对生技产业为首的新创产业将是大利多,近期低迷的生技产业将可「一吐怨气」。
科技基本法鬆绑,对产业是注入活水。在受惠对象方面,以生技产业为例,学界方面如中研院过去曾将醣类药品技术授权给醣基、浩鼎等新药公司,未来将可顺利处分股权并合法运用取得的资金推动创新科研方案。
业界认为,由于学界处分股权的规范解禁,学研界的技术将可加速进入产业界,学界人才也可直接进入产业界创业与任职,将可带动新创产业蓬勃、遍地开花。
行政院会昨天通过科技基本法修正案,以加速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行政院长林全表示,科技基本法十分重要,过去政府花费很多研究经费从事学术或产业研究,但因彼此间关联性不足,导致连结上出现落差,希望透过此次修法连结产、学、研,因此在草案内容有许多鬆绑与研究范围的调整。
科技基本法修正案主要重点,包括放宽技转兼职规定,公立研究单位人员及公立学校兼行政职教师,将开放可兼任董事等,以促成研发成果扩散到产业界。
科技基本法虽然在2011年三读完成立法,不过,法令规范并未完备,导致学研单位即使将技术授权给产业界、成立公司并上市柜,但碍于「国有财产法」规范,学研单位仍无法顺利处分所获得的有关资金、股票,有碍后续的学研方案的推动与创新技术的发展。
且过去学研界的人才,如大学教授被认定为「公务员」身份,除了无法直接到业界「兼职」外,也无法带领学生以创新技术创立公司,行政院如今针对科技基本法鬆绑人才规范,学界的「人脉」可望一举打通,让产业界的能量勃发。
目前生技条例已有相关规定,科技基本法适用的范围更大,但因生技条例有关兼职规定,订有落日条款,到2021年12月31日止。因此,科技基本法修正通过后,未来生技产业在落日结束后,也可持续适用,等于间接受惠。
科技部官员表示,生技条例已有类似规定,但适用范围更广的科技基本法,尚无这项规定。放宽后,预估中研院受惠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