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打破法规锁国 公司法应全盘修正
专家观点/打破法规锁国 公司法应全盘修正 | 2017-01-17 |
【经济日报 2017-01-17 政大法学院教授方嘉麟 】
我国近十年国民所得停滞不前,究其根源与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产业西移,致使资金人才大量流失有关。而另一波冲击台湾经济的新市场力量已隐然成型,那就是网路无远弗届以及资本市场全球化。一个创新的商业模式将吸引全球资金竞逐,商机稍纵即逝;而企业本体在何处设立,以匯集资金与人才,将不再受到限制,例如印度人可拿美国资金在新加坡设立公司,营运全球。
资金、人才乃至整个产业,移动速度愈来愈快,各国竞争日益白热化,差距也愈来愈大。遗憾的是,我国在基础设施与人民素质上虽稍具优势,关键的法规环境却离国际标准太远。可以说,现代锁国者不再是关税壁垒,而是不合时宜的法规。
举例来说,台湾团队发展出创新技术雏形,而某创投要投资1亿元助其技术成熟,双方同意股权各占一半,如此简单的协议在现行公司法下却窒碍难行。倘台湾团队拟以技术出资1亿元,将面临是否符合公司法「技术」定义的检视;纵使符合,因资本额须经会计师查核签证,所谓技术尚须由专业人士鑑价,耗费时日、金钱。
假设不以技术出资,而藉由拉大创投与团队每股认购价格差距,使团队仅需支付少许现金,即可取得与创投相同股份,则又囿于每股最低金额规定亦不可行。
最终,台湾团队可能改与国外创投合作,并于国外设立公司,因国外公司法无相同限制。我国公司法之所以重重限制,肇因于立法思维仍停留在传统製造业时代,完全不符现代轻资产、重知识之需求。2015年公司法增订闭锁公司专节,仅部分解决上述问题,且「闭锁」字样又隐含该类公司为特殊、例外型态。
或谓法规调整相较于基础建设或人才培训容易,因为政府不必编列预算,实则不然。制度的改革必引发既得利益者抗拒,以及安于现状者之疑虑。以资本额是否应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为例,公司法全盘修正委员会建议,取消现金出资签证要求,惟会计师界强烈反弹。
事实上,我国早已取消最低资本额要求,公司资本可能仅二、三万元,却需花费二、三千元取得会计师签证(还不包括寻觅会计师以及与之洽商等成本)。而无论德日英美各国之公司法,均不要求现金出资应经会计师签证,我国公司法独树一格,加重人民负担却未见有合理解释。会计师强调,非经其签证无法确保资本真实,但实际状况是,签证只能保证公司在出示存摺的那一瞬间有此笔资金,无从得知下一秒该资金是否即被匯出或有何用途。
法规调整也会引发主管机关不安,因熟悉的作业流程可能要重起炉灶。网路时代速度代表一切,知识经济下资讯为胜败关键。公司法全盘修正委员会因此建议推动公司线上登记,使得登记更快更便宜,内容更丰富。政府可取得大数据,拓展数位疆域,并提供民间资讯加值之商机。惟部分主管机关人员,或无法捨弃习惯的纸本、印鑑,或忧虑本身工作将为电脑所取代,对改革多所质疑,例如强调线上登记无法确保资讯真实性。
其实,目前主管机关亦係採形式、而非实质审查,本无从确保资讯为真实,更何况电脑可执行目前人工审查的绝大部分工作。
数据显示,我国外人直接投资以及于证交所初次上市金额持续下滑,台湾可以选择法规锁国,不与国际接轨,然会计师或主管机关必将面对需要其服务或监理的公司家数越来越少,紧抓不放的不过是一个终将消失的国度。打破锁国思维,台湾应从公司法全盘修正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