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DA 预告废止「食品添加物、特殊营养食品及乳品加工食品业者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公告。

预告废止「食品添加物、特殊营养食品及乳品加工食品业者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13】
 :风险管理组
 

卫生福利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4月13日
发文字号:部授食字第1051100412


 

主旨:预告废止10464日部授食字第1041102901号「食品添加物、特殊营养食品及乳品加工食品业者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公告。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公告事项:

一、废止机关:卫生福利部。

二、废止依据: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

三、废止理由:旨揭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之食品业者,已纳入「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之食品业者」草案公告,爰办理废止之。

四、10464日部授食字第1041102901号「食品添加物、特殊营养食品及乳品加工食品业者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公告,如附件。本案另载于本部网站(http://www.mohw.gov.tw),及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资讯」网页。

五、对于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次日起14日内陈述意见或洽询:

()承办单位: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地址: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电话:(02)2787-80007154

()传真:(02)2787-702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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