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废止「资本额达新臺币3千万元以上麵粉、淀粉、食盐、糖及酱油食品製造业者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
预告废止「资本额达新臺币3千万元以上麵粉、淀粉、食盐、糖及酱油食品製造业者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13】
:风险管理组卫生福利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4月13日
发文字号:部授食字第1051100414号
主旨:预告废止104年12月25日部授食字第1041107736号「资本额达新臺币3千万元以上麵粉、淀粉、食盐、糖及酱油食品製造业者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公告。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公告事项:
一、废止机关:卫生福利部。
二、废止依据:中央法规标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
三、废止理由:旨揭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之食品业者,已纳入「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之食品业者」草案公告,爰办理废止之。
四、104年12月25日部授食字第1041107736号「资本额达新臺币3千万元以上麵粉、淀粉、食盐、糖及酱油食品製造业者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公告,如附件。本案另载于本部网站(http://www.mohw.gov.tw),及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资讯」网页。
五、对于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次日起14日内陈述意见或洽询:
(一)承办单位: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三)电话:(02)2787-8000转7154。
(四)传真:(02)2787-7023。
(五)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