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废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规定」部授食字第1051601089号

预告废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规定」部授食字第1051601089号
【发布日期:2016-04-19】
:医疗器材及化粧品组
卫生福利部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419

发文字号:部授食字第1051601089

附件:「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规定」公告一份

主旨:预告废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规定」。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准用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公告事项:

一、废止机关:卫生福利部。

二、废止理由:「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规定」之内容,已规定于「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表」,爰拟废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规定」。

三、「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规定」条文如附件。本案另载于本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规章」网页,及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网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资讯」网页。

四、对于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之次日起十四日内陈述意见或洽询:

()承办单位: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地址:臺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

()电话:02-2787-7569

()传真:02-2787-758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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