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廢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部授食字第1051601089號
預告廢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部授食字第1051601089號
【發布日期:2016-04-19】
: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衛生福利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601089號
附件:「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公告一份
主旨:預告廢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理由:「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之內容,已規定於「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表」,爰擬廢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
三、「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網頁,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569
(四)傳真:02-2787-758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