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DA 强化业者稽查管理 落实食品三级品管

强化业者稽查管理 落实食品三级品管
【发布日期:2016-05-25】
:TFDA 食品组
食品药物管理署(以下称食药署)为强化管理一定规模以上之食品业者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之相关规定,已公告3千万元以上之食用油脂、麵粉、淀粉、盐、糖及酱油等食品製造业应实施第三方验证。食药署为瞭解上述业者是否藉由减资以规避验证,已依据经济部工商登记资料,查询疑似减资为未达3千万元者仅2家。
    食药署为避免业者规避验证,立即启动第三级品管派员稽查,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之符合性查核,项目包含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
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追踪追溯及强制检验项目,稽查结果尚无发现重大违规事项,食品业者登录等项目尚符合规定,截至目前仅1GHP限期改正中。
        10325日修正后之食安法已建置食品安全卫生之三级品管机制,第一级品管由业者进行自主管理,第二级品管为第三方验证机构验证,第三级品管则是由政府进行稽查抽验,藉由多重层级之管理机制,以使管理面向完善。凡经查获不符食安法相关规定者,食药署必定依法处分,业者切勿心存侥倖,应秉持企业社会责任并符合法律规定,提供消费者卫生安全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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