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风险管理国际对谈 美立法规定 业者提食品风险控管计画

食安风险管理国际对谈 美立法规定 业者提食品风险控管计画
2016-08-23

【联合报  2016-08-23  记者何定照】

 

台湾食安危机至今未歇,食安法至今却仍以事后惩罚为主。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下月实施,採事前预防概念,要求绝大多数国内外食品厂商都须制订「食品安全计画」才可在美国境内贩卖,对包括台湾等全球厂商有如投下食安震撼弹。

 

美食品业最大转变

 

FSMA起草人之一、美国着名食安专家大卫.艾奇森(David Acheson)日前来台与食安立委吴焜裕、屏东科技大学农学院院长吴明昌对谈,提供FSMA立法概念及措施给国内参考。他表示,该法案堪称美国食品业者史上最大转变,期待透过该法,扭转美国食安危机。

 

艾奇森说,美国从二○○六年至○九年食安问题连连,政府遂决心立相关法案,影响者广及农场、食品製造商、食品物流、进出口商等,「厂商想进口到美国都须遵循这套法案,否则无法进口。」

 

FSMA共七大项目,二○一一年在国会通过母法,之后授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拟定子法,九月即将生效的是「食品安全计画」相关条文。未来厂商拟订计画须详列从製造到物流过程的风险,并展现控管风险能力,且须规画好监控、评估机制,以证明计画有效。

 

全面提高食安标准

 

对于农场,FSMA也明订较高的优良农业规范(GAP)标准,包括规范用水安全、处理生鲜食材等农场工作训练、乃至个人卫生规范。

 

至于政府在FSMA扮演的角色,包括审阅计画、评估适当与否并督导。艾奇森强调,将把绝大多数责任回归食品公司,要求业者负责。

 

「以预防概念立法是国际潮流,可惜台湾缺少食安预防管理人才。」吴焜裕长期研究食安风险,曾任台大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认为台湾食安法也应具FSMA的预防概念。他认为,台湾可从三方向改善食安预防,首要先请教育部设置食品安全研究所,训练种子部队,改变台湾食品科技人才够多、独缺乏食安风险管理人才窘境。

 

台湾缺乏食安人才

 

吴焜裕强调,政府过去老说「消费者自主管理」;而食安法修好后,政府又觉得这表示厂商可以自主管理,但这根本等于「没有人管」,「政府该扮演辅导角色。」

 

吴焜裕说,政府还须将风险预防概念放到食安相关法条,不能只等发生问题再罚钱。

 

此外,吴焜裕认为科技部可成立食品安全研究学门,让政府除了教育、训练外,还加强沟通功能,以改善目前社会不信任的气氛。

 

加强风险评估管理

 

看待FSMA,吴明昌指出,台湾不像美国都以大厂商为主,是有很多很小的一、两人工厂,光是登录者就有三十几万家,没登记者更不胜数。他指出,台湾风险评估概念确实较弱,应加强事前预防概念,才能将食安危机减到最低,不过美国国情与台湾不同,立法若搬到台湾来,还可调整修正。

 

国际携手提升食安

 

大卫.艾奇森是国际上重要的食安专家,协助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起草人之一,经验丰富,今后也愿意全力协助台湾在政府单位或民间基金会提供专业意见,将担任台湾推动饮食文化教育基金会的董事,期能透过对民众的教育与食品风险控管的预防,让台湾人民能吃得安全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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