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科技评估人才增值培育方案

医疗科技评估人才增值培育方案 
 
 
 活动时间 :10/31~11/25,为期4週
活动地点 :财团法人医药品查验中心 第二办公室(台北市南港区115三重路19-2号5楼)
主办单位 :财团法人医药品查验中心
承办单位 : 
 

       

        本方案拟以财团法人医药品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医药科技评估组多年所累积丰富的医疗科技评估实务经验,与国内大学相关系所合作,针对实务需求设计、安排训练课程,提供未来有意投入医疗科技评估工作的学生一个重要的学习经歷及经验,为国内培育更多医疗科技评估人才。

 

录取员额4名,必要时得增减之。
申请期间09/05~09/30。
资格审查10/01~10/20。
录取通知10/21 (本中心网页公布录取名单,并函復申请学校。)
实习费用免费。
申请资格1.国内各大学院校医学、药学、公共卫生、流行病学、生物统计等相关研究所硕、博士班学生。(其他系所是否具申请资格,依申请审查结果而定)
 2.医学系或六年制药学系五年级(含)以上学生。
申请文件及方式1.以学校名义发函检送推荐学生名册(附件),向本中心统一提出申请。
2.申请实习之学生请于取得学校公函文号后,于申请期间内至本中心官方网站完成下方文件线上的填写及上传,以利后续审核。
    (1)财团法人医药品查验中心「医疗科技评估人才增值培育方案」实习申请表(线上填写)。
    (2)系所老师推荐函 (上传资料)。
    (3)上学期成绩单影本 (上传资料)。

 

 

 
会议资料
 
 
实习方式与内容1. 採专题实习方式进行。
2. 以瞭解与实作医药科技评估业务为限。
3. 主要内容:
   (1) 医药科技评估介绍、参加实习单位组会及读书会。
   (2) 列席参加健保署药品专家咨询会议、特材专家咨询会议、药品/特材拟订会议。
   (3) 特定疾病治疗文献搜寻及讨论。
   (4) 瞭解经济评估及疗效评估概念与方法。
   (5) 系统性资料检索、文献搜寻、回顾及统合分析。
   (6) 医疗科技评估财务影响分析方法学指引。
   (7) 蒐集及分析其他国家对特定疾病药品之相对疗效证据/经济评估、相关委员会决议理由等资讯。
   (8) 医药科技评估实际案例演练、资料整理、案例报告。
实习成果评核1. 实习督导:由指导员于实习期间定期以面谈方式,瞭解学生学习状况。
2. 实习报告:实习期满前,由实习生以简报方式进行口头成果报告。
实习评分1. 实习表现(佔60%):依学习态度、参与活动表现、团队精神及人际互动、出席率等综合评量。
2. 实习报告(佔40%):由3~5位出席实习报告者(会前指定)进行评分。
实习奖励本中心于实习结束2週后,统一将学生之实习成绩评核表、实习证明函送各学校。实习表现优秀者(85分以上):
1. 本中心将依实习学生意愿,于下一年度优先邀请参与各项研究计画,担任兼任研究人员,支领研究津贴。
2. 列入本中心人才资料库。于本中心有人力聘用需求时,于符合所需职务资格之下,优先于毕业后安排面谈。
3. 学生指导老师或所属系所,将优先取得下一年度参与执行本中心各项研究计画的合作机会。

 

 

 
报名注意事项
 
 
相关规定及
注意事项
1. 实习学生应于指定日期报到,逾期以弃权论。
2. 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本中心各项安全规范及指导员之指导。
3. 实习学生于实习期间应全程参与实习单位规划之各类课程及活动,不得迟到早退,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请假。非经实习单位主管同意,于下班后不得逗留办公室内。请假时间逾实习总时数之五分之一者中止其实习。
4. 实习期间本中心不提供薪资,实习生之膳宿、交通等应由实习学生自理。
5. 实习学生不得将本中心之公文书、图书、软体及研究资料等携出。
6. 实习学生于实习期间,如故意损坏仪器或其他公物,应照价赔偿。
7. 实习学生于本中心实习期间知悉之公务及商业机密应负有保密之责任;使用本中心电脑及公务资料,请依本中心相关规定,善尽资讯保密的义务;并严禁取用任何公物占为己用,同时遵守其他相关之规定。
8. 实习学生违反本方案之规定者,本中心得中止其实习,并函知其学校。
连络方式姓名:余维津 小姐
电话:02-8170-6000 分机 656
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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