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方式與內容 | 1. 採專題實習方式進行。 2. 以瞭解與實作醫藥科技評估業務為限。 3. 主要內容: (1) 醫藥科技評估介紹、參加實習單位組會及讀書會。 (2) 列席參加健保署藥品專家諮詢會議、特材專家諮詢會議、藥品/特材擬訂會議。 (3) 特定疾病治療文獻搜尋及討論。 (4) 瞭解經濟評估及療效評估概念與方法。 (5) 系統性資料檢索、文獻搜尋、回顧及統合分析。 (6) 醫療科技評估財務影響分析方法學指引。 (7) 蒐集及分析其他國家對特定疾病藥品之相對療效證據/經濟評估、相關委員會決議理由等資訊。 (8) 醫藥科技評估實際案例演練、資料整理、案例報告。 |
實習成果評核 | 1. 實習督導:由指導員於實習期間定期以面談方式,瞭解學生學習狀況。 2. 實習報告:實習期滿前,由實習生以簡報方式進行口頭成果報告。 |
實習評分 | 1. 實習表現(佔60%):依學習態度、參與活動表現、團隊精神及人際互動、出席率等綜合評量。 2. 實習報告(佔40%):由3~5位出席實習報告者(會前指定)進行評分。 |
實習獎勵 | 本中心於實習結束2週後,統一將學生之實習成績評核表、實習證明函送各學校。實習表現優秀者(85分以上): 1. 本中心將依實習學生意願,於下一年度優先邀請參與各項研究計畫,擔任兼任研究人員,支領研究津貼。 2. 列入本中心人才資料庫。於本中心有人力聘用需求時,於符合所需職務資格之下,優先於畢業後安排面談。 3. 學生指導老師或所屬系所,將優先取得下一年度參與執行本中心各項研究計畫的合作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