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修正「西药药品优良製造规范(第一部、附则)」及「西药药品优良製造规范(第二部:原料药)」部分点次
卫生福利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10月7日
发文字号:部授食字第1051104766号
附件:「西药药品优良製造规范(第一部、附则)」及「西药药品优良製造规范(第二部:原料药)」草案各乙份
主旨:预告修正「西药药品优良製造规范(第一部、附则)」及「西药药品优良製造规范(第二部:原料药)」部分点次草案。
依据:药物优良製造准则第三条。
公告事项:
一、配合国际医药品稽查协约组织于103年3月1日及104年10月1日公布之PIC/S:Guide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 Part I & Annex两个版次内容(PE009-11及PE009-12)与PIC/S:Guide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 Part II(PE009-11),公告修正「西药药品优良製造规范(第一部、附则)」及「西药药品优良製造规范(第二部:原料药)」部分点次草案。
二、本次公告「西药药品优良製造规范(第一部、附则)」及「西药药品优良製造规范(第二部:原料药)」之中英文对照条文草案全文(如附件),供业者执行GMP之遵循规范,主要修正内容涉及附则2-生物药品、附则14-血液製剂及附则15-验证及确效;另,第二部原料药GMP新增品质风险管理等项。
三、本案另载于本部网站(http://www.mohw.gov.tw/),及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资讯」下之「本署公告」网页。
四、对公告内容如有意见或疑问,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次日起14日内陈述意见或洽询:
(一)承办单位: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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