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一部、附則)」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二部:原料藥)」部分點次

預告修正「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一部、附則)」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二部:原料藥)」部分點次草案。
【發布日期:2016-10-11】
:TFDA 風險管理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104766號
附件:「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一部、附則)」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二部:原料藥)」草案各乙份

主旨:預告修正「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一部、附則)」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二部:原料藥)」部分點次草案。

依據: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三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於103年3月1日及104年10月1日公布之PIC/S:Guide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 Part I & Annex兩個版次內容(PE009-11及PE009-12)與PIC/S:Guide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 Part II(PE009-11),公告修正「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一部、附則)」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二部:原料藥)」部分點次草案。

二、本次公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一部、附則)」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二部:原料藥)」之中英文對照條文草案全文(如附件),供業者執行GMP之遵循規範,主要修正內容涉及附則2-生物藥品、附則14-血液製劑及附則15-驗證及確效;另,第二部原料藥GMP新增品質風險管理等項。

三、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http://www.mohw.gov.tw/),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138

(四)傳真:(02)27877178

(五)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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