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新药条例、科技基本法及产创条例等三法规修正 创造新商机

生技新药条例、科技基本法及产创条例等三法规修正 创造新商机
2016-10-17

【经济日报  2016-10-17  记者邱金兰】

 

新政府推动「亚太生技医药产业中心」,将三管齐下,透过生技新药条例、科学技术基本法及产创条例等三大法律修正,替国内生技产业寻找新商机与发展空间。

 

生技医药是新政府推动的五大创新产业政策之一,行政院也积极推动「亚太生技医药研发产业中心推动方案」,透过法规鬆绑,并强化产学研连结,让创意及创新来帮助产业及经济发展。

 

有关官员表示,为推动亚太生技医药产业中心,新政府积极修改三大法律修正案,除了修正生技新药条例,大幅扩大适用范围外,也将在产业创新发展条例中,放宽技术入股缓课税适用对象,增列「创作人」,让参与研究的学校教师也可适用,教师也比较愿意把技术拿出来。

 

官员表示,上次审查这项修法案时,有人建议是否放在科技基本法中,但科技基本法修正案已经行政院会通过,目前仍规划放在产创条例修正案中。

 

此外,日前行政院会也通过科技基本法,鬆绑技转兼职及股票处分限制,以利新创事业发展,并缩短产学研落差,让研发成果扩散到产业界;尤其是处分股权规范的解禁,更可让学研界的技术加速进入产业界,带动新创产业蓬勃发展。公立研究单位及学校研发成果取得的股票,目前视同国有财产,不能任意处分,未来修法排除限制后,将可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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