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DA 預告訂定「必要藥品短缺通報登錄及專案核準製造輸入辦法」草案
預告訂定「必要藥品短缺通報登錄及專案核準製造輸入辦法」草案
【發布日期:2016-04-11】
:藥品組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402564號
主旨:預告訂定「必要藥品短缺通報登錄及專案核準製造輸入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藥事法第二十七條之二
三、「必要藥品短缺通報登錄及專案核準製造輸入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惠示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494
(四)傳真:(02)27877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