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DA 公告「健康食品之護肝保健功效評估方法」

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護肝保健功效評估方法」
【發布日期:2016-04-25】
:食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4063號
主旨:修正「健康食品之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護肝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健康食品之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護肝保健功效評估方法」如附件。
二、自本公告生效日起3年內,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之案件,其試驗如係於本公告生效日前已開始執行,亦得適用本次修正前之公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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