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 21項列優先法案

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 21項列優先法案
2016-05-31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

 

行政立法協調會昨(30)日達成共識,本會期將提出21個重大優先法案,包括經濟、社會、政治、兩岸等4大類,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生技新藥條例、電業法、反避稅的所得稅法等都在內,以拚經濟占大宗共10項最多。

 

其中較受矚目的是,為推動新能源,調整發電結構,經長李世光表示明年1月要端出電業法修正案,但黨團認為,綠能產業是小英總統重大宣示,明年才提出太慢了,無法彰顯決心態度,因此決快馬加鞭,行政院將速提對案版本。針對「電業法」,行政院將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做必要修正,以符合行政院的政策主張。

 

而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原本政院也傾向不列入,但黨團認為這是重大政治態度宣示,先立法再審服貿貨貿的政治立場應一致,若不列優先法案,擔心被外界錯誤解讀服貿貨貿不推動,因此決定列優先法案,且原則以黨團版為主,政院應不會提對案版本。

 

行政院昨晚進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由政院副院長林錫耀和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主持,歷經兩個半小時討論,決議新會期要處理的22項優先法案。但有關勞工周休二日的《勞基法》修正案,並未列為優先法案,因涉及7天假收回的敏感課題,政院內部尚待溝通。

 

會後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4大類21個優先法案包括,經濟類:非核家園推動法、電業法、反媒體壟斷法、農業基本法、建築法修正案、所得稅法反避稅條款、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二類醫材納優惠稅負、因應歐盟祭黃牌的遠洋漁業等3法。

 

社會類:集會遊行法、住宅法、私校法、長照服務法十五條增列財源;政治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降低罷免門檻)、公投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兩岸類: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其中有很多是立法院黨團提出優先法案,沒有對應的政院版,會中決議由政院盤點,須提對案版本的法案在2周內提出。長照服務法15條將增列長照財源,原則以遺贈及營業稅為主,但會中未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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