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DA 公告修正「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公告修正「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第四點附表一、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布日期:2016-06-17】
:TFDA企劃及科技管理組修正「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第四點附表一、附表二,並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修正「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第四點附表一、附表二,並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