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發布日期:2017-02-06】
:食品組發文日期:106年2月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51304331號
附件:「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51304331號
附件:「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隔日起60日,至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19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三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於公報隔日起60日,至本部「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7319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