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DA 公告修訂「食品藥物化粧品及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認證標章使用規範」

公告修訂「食品藥物化粧品及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認證標章使用規範」
【發布日期:2016-05-13】
:TFDA 風險管理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FDA風字第1059902363A號
附件:食品藥物化粧品及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認證標章使用規範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
主旨:公告修訂「食品藥物化粧品及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認證標章使用規範」
說明:
一、本使用規範修訂重點如下:
 (一)增訂「三、認證標章之證明內容」,證明通過本署認證之實驗室之檢驗品質符合本規範及「食品藥物化粧品檢驗機構認證作業程序」之標準。
 (二)認證標章之使用:
  1、修訂使用權限,通過本署依「食品藥物化粧品檢驗機構認證作業程序」認證之實驗室,視為已經本署許可使用本認證標章,毋須另外申請。
  2、「其他注意事項」併入「五、認證標章使用之管理」。
 (三)修改「四、違反規定之處理」為「五、認證標章使用之管理」。
 (四)增訂「六、爭議解決方式」,有關本認證標章所衍生的相關爭議,依訴願、行政訴訟程序解決。
二、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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