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產業專利策略研討會(2016年7月21日(四)生技月主題研討會)

2016 台灣生技月主題研討會
生技產業專利策略研討會


生醫醫藥產業在申請美國專利遇到以專利法第101及112條規定駁回之答辯策略,訴願至專利審理訴願委員會之考量

 

美國專利申請案,無論專利說明書如何完美地撰寫,極少在第一次官方意見審查書就被核準。雖然大部分的核駁理由都以涉及發明已被前案揭露而不符美國專利法第102、103條的規定,近年來因相關法規變動,已見以其他不予專利事由而核駁增加的趨勢。其中最明顯的是以不符第101條規定之專利適格標的,或未能滿足第112條之充分揭露並能據以實施等要件而核駁。

針對生物醫療及醫藥產業,Finnegan美國飛翰律師事務所兩位資深合夥人律師, William Strauss及Susan Griffen將在本研討會中介紹近幾則導致以第101及112條規定為由核駁增加的案例,並討論如何從此提出因應策略以有效答辯。然而,即使是最佳的答辯亦偶爾會不能成功地說服審查委員,據此,Finnegan飛翰事務所的另一位律師,鄭欣宜博士將探討,相較於繼續答辯,在何種狀況下對審查委員的核駁於專利審理暨訴願委員會(PTAB)提起訴願會是最好的替代方案。

 
主辦單位:

台灣生物產業發展協會

飛翰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Finnegan, Henderson, Farabow, Garrett, & Dunner, LLP)
  期:2016年7月21日(四)8:45 - 12:00
  點:南港展覽館5樓504 A室
  言:英文
時間議程主講者
08:45-9:15報到
9:15-10:00第一部分:
因應以「發明非專利適格標的 (Nonpatentable)」為由核駁之對策
William L. Strauss, Ph.D.
Partner
Finnegan, Henderson, Farabow, Garrett, & Dunner, LLP.
10:00-10:15休息
10:15-11:00第二部分:
因應以「說明書缺乏充分揭露及無法據以實施(Nonenablement)」為由核駁之對策
Susan H Griffen 
Partner
Finnegan, Henderson, Farabow, Garrett, & Dunner, LLP.
11:00-11:45第三部分:
於專利審理暨訴願委員會(PTAB)之訴願策略
Shin-Yi (Cindy) Cheng 
Associate
Finnegan, Henderson, Farabow, Garrett, & Dunner, LLP.
11:45-12:00Q & A

  

      

BioTaiwan 2016 活動地點
>> 7/20-21 中國信託金融園區 A棟三樓雅悅會館宴會廳 (台北市經貿二路166號3樓)
>> 7/21-24 世貿南港展覽館 (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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