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部授食字第1051605611號)

公告廢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部授食字第1051605611號)
【發布日期:2016-07-15】
: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衛生福利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715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605611

附件:「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公告一份

主旨:廢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廢止「新法定化粧品色素品目之使用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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