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藥品GMP品管

加強藥品GMP品管

    近來發生藥廠違法在廠外倉庫從事不符合GMP的違法情事,食藥署除了依法懲戒藥廠相關失職人員之外,也持續對藥廠品質管理人員,開設一系列教育訓練課程,藉此提升業者的GMP概念,並促其落實執行。 第六張圖片
    製造藥品的品質與安全性,向來是藥品管理部門和製藥業者關注的問題,為了確保藥品的品質與安全,世界各國皆嚴謹規範,規定藥品放行販賣前,需有品質管理人員審核藥品製造與品質檢驗相關紀錄,才會同意放行,以保障藥品之出貨品質符合現行GMP規範要求。
    目前我國製藥工廠的品質管理人員,包含監製藥師、品質保證主管及品質管制主管等人員,其中,監製藥師是我國藥事法明定藥廠必須設立的人員,其職責主要是駐廠執行藥品製造與品質管理之監督,強化藥廠內部管理與品質保證,其他部門主管共同監督各項GMP作業,並留下完整紀錄,為藥品製造與品質管理把關。
    食藥署強調,藥廠應強化廠內品質管理人員職能與職責,善盡業者之責,共同為消費者的用藥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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